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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届中调整选举工作意见
2017-06-08 13:53   审核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天津中德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结合学校深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暨全员竞聘后的新形势,拟对学校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进行届中调整,为做好届中调整选举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成立调整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兴会任组长,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工会、组织部、人力资源处、纪检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及各总支书记、分会主席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会,田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十四个调整选举工作小组,组长由各党总支书记兼任、副组长由各分会主席兼任。

二、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产生,以各党总支(工会分会)为单位,负责本单位的代表调整选举工作。

三、代表的构成应具有广泛性,既要体现以教师为主的原则,又要兼顾各方面的人员,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定为156人。选举中一线教师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超过代表总数的20%,女教职工、民主党派、少数民族、劳动模范、正高职称的教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四、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应保留教职工代表资格。

五、代表条件:

(一)学校教代会代表必须民主选举产生,凡学校正式在职教职工,截止2017年5月31日入会满两年;截止2017年5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及以上,即男教职工195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职工1964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中层及副高职称以上教职工除外)。

(二)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三)关心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有主人翁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办事公道,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五)密切联系群众,能积极反映群众的呼声、意见和要求,热心为群众服务,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

六、教代会代表届中调整选举工作程序

(一)以各党总支(工会分会)为单位,根据《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届中调整的建议》自下而上地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

(二)由各党总支(工会分会)汇总意见后,提出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于6月8日前上报学校“调整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工会),代表候选人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代表条件,方可组织选举。

(三)以各党总支(工会分会)为选举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本单位的代表,候选人须获得选举单位全体教职工的半数同意方可当选。

(四)各党总支(工会分会)完成选举工作后,于6月14日前将选举结果报学校“调整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工会)。

(五)学校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是否符合所分配代表结构和比例,是否符合民主选举程序。

(六)各党总支(工会分会)教职工代表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批复。

七、本意见由学校“调整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

                “调整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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